路面交通标线的设置
一、一级公路路段设置车道边缘线及车道分界线
一级公路路段设置车道边缘线及车道分界线,线宽15cm。
二、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
路面宽度8.5m以上的二级公路在一般情况下,其路面中心线应画黄色虚线,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。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,允许车辆跨越黄色中心虚线超车或向左转弯。凡在不能满足会车视距要求的路段以及穿越大桥、隧道、乡、镇、村等路段,应画黄色中心实线,线宽15cm,受路面宽度限制时可采用10cm的线宽。
路面宽7.0m的二级公路应画路面中心线——黄色虚线,可采用10cm线宽。凡在不能满足会车视距要求的路段以及穿越大桥、隧道、乡、镇、村等路段,应画黄色中心实线。
三级、四级公路在一般情况下,不强调一定施画路面中心线,但条件允许时应尽可能施画黄色中心虚线。除非受路基宽度限制,在不能满足会车视距要求的路段以及穿越大桥、隧道、乡、镇、村等路段,应画黄色中心实线,禁止车辆超车和跨越。线宽可采用10cm。
对于对撞事故多发路段,如果路面条件许可,可以将中心线的宽度适当加宽,但最宽不应超过30cm。
双向车道路面中心线原则上画单线,下列情况可以考虑画双线:
1、路面宽度足够,为了规范车辆在车道内行驶而不侵入对向车道(双线的间距根据 路面宽度、车道宽度确定);
2、双向超车的管理规定不同,一个方向允许超车而另一方向不允许。
三、车行道边缘线
路面宽度9m以上的二级公路,应根据非机动车道的类型和交通量,确定非机动车车道的宽度。同向同一断面上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线(除有物理隔离外),应视为机动车道的边缘线,应画白色实线。在机动车需要跨越边缘线的地方可画白色虚线。线宽15cm,受路面宽度限制时可采用10cm的线宽。
四、立面标记
在跨线桥、渡槽等的墩柱或侧墙端面上、隧道洞口、收费岛岛头或人行横道上的安全岛的壁面上宜施画立面标记,提醒驾驶员注意在车行道或近旁有高出路面的障碍物,以防止发生碰撞。
五、减速标线
路段横向减速标线
路段横向减速标线一般有两种形式,一种是设置在减速路段上,另一种设置在减速路段起点前。二者标线形式不同,即标线宽度、间距、组数等有区别。无论设置哪一种,都应注意横向标线的抗滑能力至少不低于路面的抗滑能力的要求,尤其是设置在弯道上的横向标线。
路段横向减速标线设置在需要减速的路段上。标线宽度、间距、个数不变,仅起提示作用,告知驾驶员路况不良,应该减速。标线宽10 ~ 15cm、间隔 20cm、6条一组,每隔30 ~ 50m设置一组。
路段横向减速标线,设置在减速路段的起点前,提醒驾驶员前方需要减速行驶,例如设置在连续下坡路段即将进人弯道前。线宽45cm、双线的间距50c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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